壶化股份(0030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信息界定 - 单独或累计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5] - 预计业绩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报告[5] - 单次经营损失达100万元且占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债权未获清偿达100万元且占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达100万元且占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股东及控制人信息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应及时报告[9] - 持股5%以上股东增减股票当日收盘后书面告知公司[10]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等情况应及时报告[7]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变更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5] - 传媒出现与控股股东、实控人有关影响股价报道或传闻应书面告知公司[11] 分公司及子公司信息 -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含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12][13]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知悉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4]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符合条件起草披露文件或提请董事会审批[15][16] 责任人 - 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7][18] - 持股5%以上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8] - 重大信息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证券部[25] 保密与发布 - 相关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19] - 宣传稿件经证券部初审和董秘确认合规方可发布[19]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或披露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