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法尔胜(0008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法尔胜法尔胜(SZ:000890)2025-08-27 14:50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江苏法尔胜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在 2 个月内召开。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