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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00089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法尔胜法尔胜(SZ:000890)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决 定设立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