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0008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会议通知与提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特殊情况不受通知限制[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由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书面意见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会议讨论或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7] 记录保存与保密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