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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30022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上海钢联上海钢联(SZ:300226)2025-08-27 14:49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