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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300226) - 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上海钢联上海钢联(SZ:300226)2025-08-27 14: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 理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作用,加强公司对派出董事、监 事的管理,切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投资企业,是指公司所投资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派董事、监事,是指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由公司以股 东身份选派,在被投资企业担任并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董事或监事。选派包括提名推荐或 直接委派及其他适当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董事、监事是指接受公司的提名和委托,按规定程序,由公 司向被投资企业委派的承担主要责任的董事或监事。公司向被投资企业仅委派一名董事、 监事的,则该董事、监事即为责任董事、监事。公司向同一家企业选派多名董事、监事的, 应指定其中一人担任责任董事或责任监事,责任董事或责任监事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