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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3000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南风股份南风股份(SZ:300004)2025-08-27 14:4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应在相应时点或期间的二个交易日内完成[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2]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6] - 董事或高管在禁止买卖期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6] - 董事或高管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公司按规定收回所得收益[16]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6]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生效后颁布的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