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9]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8]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前款标准适用该规定[20] 重大风险与其他重大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24] - 业绩变化超百分之五十、业绩预测及修正属其他重大事项[27] 股东及相关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35]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及时书面告知董秘[35] - 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35] 信息报告与处理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后当日向董秘报告并送达文件[39] - 董秘接到报告当日内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40] - 董秘办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40] 人员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46][47] - 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47] - 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将受处分[5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57] - “以上”含本数,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56]
南风股份(30000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