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3012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观想科技观想科技(SZ:301213)2025-08-27 14: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提供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证明文件[14] 通知与变更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如需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 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7][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股东权益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2] 董事选举 -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下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3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保证独立董事比例[37]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有多项议案时股东仅对部分投票视为出席,未发表意见议案视为弃权[40][41]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决议次日公告[44][46]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