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因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问题,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履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资料保存要求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提名委员会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6] 津贴与费用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6] 履职保障与风险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2] - 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2]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2]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8]
北大医药(0007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