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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大医药北大医药(SZ:000788)2025-08-27 14:48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或支付特定事项,六个月内可置换[9] 项目变更 - 改变实施地点、方式,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变更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资金使用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0]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披露,超10%需股东会审议[13] -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度报告披露[13]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一次[15]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1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