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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兆丰股份兆丰股份(SZ:300695)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1)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 8 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 9 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建议,在无充 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予以搁置。 第 10 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要求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