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4] 工作时间与会议频率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审议事项规定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3] - 特定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履职保障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2]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遭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4]
嘉戎技术(3011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