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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版)
建科智能建科智能(SZ:300823)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8 月版)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1 - 第一条 为维护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 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