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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版)
建科智能建科智能(SZ:300823)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 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1 -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职工代 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