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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建科智能建科智能(SZ:300823)2025-08-27 14:4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之决议 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 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