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3008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08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