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3008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