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3008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建科智能建科智能(SZ:300823)2025-08-27 14:48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8]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0] 工作方式与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关系活动交流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1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5] - 确保信息在符合条件媒体上第一时间公布[16]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并保证渠道畅通[17] - 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未公开重大信息[16] 特殊情况处理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披露信息[20] - 投资者说明会在非交易时段召开,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提问[17]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员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21][22]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报告发布前知会公司[18][24] - 文件有误或涉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改正或报告交易所[19] 活动记录与交流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19]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谨慎客观[20] 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