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股份买卖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7] - 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8] - 重大事件筹划至公告完成或终止后两交易日内不得买卖[18] 出售股份规定 - 预计未来六月出售达或超5%应提前两日公告[19] - 未公告任意连续六月出售不得达或超5%[19] 股份变动公告 - 买卖股份增减1%应两日内公告[21] - 出售后持股低于50%、30%等情况应通知报告公告[22] 股份特殊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报告披露[24] 其他规范 - 完成股改应遵守相关细则[30] - 关联主体行为适用本规范[30][31] - 特殊情况出售需深交所同意等[22] - 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4] - 筹划重大事项难保密应立即披露[26] - 规范由董事会制定等,股东会通过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