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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慧博云通慧博云通(SZ:301316)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 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投资者关系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 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2 日将会议通知通 过电话、短信、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 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秘书。 3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会议通知时间可不受前述 2 日的限制,但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