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0013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博纳影业博纳影业(SZ:001330)2025-08-27 14: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指定特定独立董事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报告的委员将被撤换[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7]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8] - 根据内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9]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意见并建议[1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17] - 关联议题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 与法律、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