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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奥佳华奥佳华(SZ:002614)2025-08-27 14:4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7]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10] 业绩相关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开展股权激励等[14] 股份及交易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2] 信息管理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1] - 公司对外签署重大信息文件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即报送[29] - 信息发布流程包括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等[32]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如实回复[31] - 相关部门草拟内部刊物等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由证券部保管[41] 保密工作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3]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4] - 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46]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进行监督[48] - 董事会秘书主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49]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50] - 董事会秘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培训[51] - 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需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报告[52]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54]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及赔偿要求[56] - “及时”指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8] - 公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6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6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