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等应及时披露[9] 重大风险事项 - 单次损失超100万元的重大亏损或损失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 发生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债务等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5]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2]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资料[1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14] - 总经理等敦促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进行重大信息报告工作[15] 保密与培训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需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16]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给予处分[18]
奥佳华(0026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