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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奥佳华奥佳华(SZ:002614)2025-08-27 14: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9日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347.5995万元,股份总数为62347.5995万股[6][13]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邹剑寒、李五令折股均为36567000股,各占总股本40.63%[13] - 张泉折股9000000股,占总股本10%[13] - 黄文伟、魏罡、曾建宝折股分别为1728000股、1107000股、900000股,占比分别为1.92%、1.23%、1%[13]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等事项[29][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36][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4]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5] 利润分配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35]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2] - 公司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