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3]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中2名为独立董事[3] 任期规定 -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5日书面通知董事及总经理[1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书面委托他人出席需载明相关信息及授权范围[23] - 董事发言一般不超15分钟[24]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31]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3]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4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