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保密义务 - 董事等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并提供《保密提示函》[3] 外部约束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4]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反制度致损将依法追责[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保密义务 - 董事等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并提供《保密提示函》[3] 外部约束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4]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反制度致损将依法追责[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