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6]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解除董事职务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信息申报与手续移交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减持与转让限制 - 董事任期届满前离职,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