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301230)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审计报告[11]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8] 内部审计职责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8]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8]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和检查舞弊行为[8] 审计工作形式与程序 - 审计主要形式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运营审计、合规审计等[13] - 工作程序包括审计前准备、组织实施等[15][16]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审计人员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诉,审计方十日内作出处理[17]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0]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1] 审计证据与底稿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22] -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并明确保存时间[22] 违规处分与激励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建立对审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