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2、24、36个月[6] - 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限售期与首次一致;披露后授出,为12、24个月[6]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各解除限售期比例为20%、40%、40%[6] - 预留授予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各期比例为50%、50%[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为考核年度,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15%,净利润目标值1.30亿元、触发值1.10亿元[8]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60%、触发值35%,净利润目标值1.60亿元、触发值1.30亿元[8] - 2027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90%、触发值55%,净利润目标值2.00亿元、触发值1.60亿元[8] 解除限售规则 - 公司层面按营收和净利润情况分100%、80%、0%三档解除限售[10] - 个人按绩效评价分A、B、C三个等级,对应解除比例为100%、80%、0%[11] 考核相关流程 - 每年度考核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2][16] - 被考核对象5个工作日内可申诉,考核结果作为解除限售依据[16] - 人力资源部保留记录,计划结束三年后统一销毁[16] 办法相关说明 - 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与法规冲突以后者为准[17]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