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 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与公 司治理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为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