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豫能控股豫能控股(SZ:001896)2025-08-27 14:47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含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 审计委员会五名非高管董事,三名独立董事[5]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名董事,含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提名委员会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5]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审计工作[7]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12]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高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3]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他不定期[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8] 其他 -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