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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豫能控股豫能控股(SZ:001896)2025-08-27 14: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至少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特定情况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 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行使情况[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沟通与会议安排 - 建立年报工作汇报和沟通机制,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9] - 审计负责人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31]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审计会计师见面会[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