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以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要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 有关监管规则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1 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 选举的独立董事中符合有关监管规则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