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791,293元[4] - 已发行股份数为824,791,293股,均为普通股股份[21] 经营范围与地址变更 - 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发电、输电、供电等许可项目及新能源技术服务、设备制造销售等一般项目[1] - 注册地址拟由“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2号”变更为“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42号9号楼”[2]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4] - 注册登记机关为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200201909093K[4]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执行事务董事[4] 公司治理结构 -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2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分配利益、参会表决等多项权利[7] - 股东查阅信息应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5][3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37]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6]
和展能源(000809)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