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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壶化股份壶化股份(SZ:003002)2025-08-27 14:20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与修订,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1]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在董事会设职工董事席位[2][3] - 删除“监事”及“监事会”相关内容,职责由“审计委员会”履行[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0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00元,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000万股[17][18]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1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股东会同理[26] 人员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64] 其他 - 公司同步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共27项,其中10项需股东会审议[77][78]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