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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嘉戎技术嘉戎技术(SZ:301148)2025-08-27 13:40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2] - 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41]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5] - 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6]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2]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起止要求[12][13]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20]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27] - 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半年报2个月,季报1个月[28]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3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