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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300226) - 内部问责制度 (2025年8月)
上海钢联上海钢联(SZ:300226)2025-08-27 13: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 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 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 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