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仁医疗(688198) - 佰仁医疗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权或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4]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应于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8]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部门委派、推荐等[30] 交易审议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1]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审议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子公司除特定对外担保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5] 财务资助审议 - 子公司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审议 - 子公司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1]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等多种审计[21]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3]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子公司[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