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日常经营合同报告标准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8]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2] 重大变更事项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7种情形[13] 其它重大事件 - 其它重大事件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预告修正等10种情形[14]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需报告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需报告[7]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报告重大事项[16] - 需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交付或过户逾期3个月需后续每隔30日报告进展[17] - 报告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以多种方式进行并报送书面文件[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冠昊生物(3002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