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1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183.9845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2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股权结构 - 曾琛持股140,800,000股,持股比例44.00%[14] - 钟若农持股122,401,896股,持股比例38.25%[14] - 曾继疆持股24,798,104股,持股比例7.75%[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7][7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每届董事会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5] 公司运营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135] - 董事会秘书出现不得担任情形之一等情况,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解聘[1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在符合条件下应每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变更股利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154]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6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8]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1]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4] 公司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3] 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91]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91] 收购备案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95]
宏达电子(300726) -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