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达电子(3007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SZ:300726)2025-08-27 13:0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另聘1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3]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上市后3个月内应取得培训合格证[7] - 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8] 任期与解聘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 - 出现4种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3] 聘任规定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工作内容 - 作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18] - 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20] - 接受采访或调研书面记录需签字确认[21]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监管条款自上市或相关要求之日起执行[24] - 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