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独立董事任期 - 任期届满可连任,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6] - 任期届满前可法定程序解除,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补选后辞职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性评估 - 每年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出具意见与年报同披露[9] 工作时间与会议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专门会议,临时会议不定期[2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2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工作记录与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委员会要求 - 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人士[16] 表决方式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5]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董秘办协助履行职责[28]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配合实地考察[28] - 董事会秘书配合公告独立意见[28] - 有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28] 其他 - 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间保密[29] - 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29]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1]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