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博盈特焊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