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11]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8] 审计委员会决策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6] -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