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独立董事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