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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开润股份开润股份(SZ:300577)2025-08-27 13:0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6]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 会议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