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相关工作经验[8][11]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2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2]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3][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4] - 履职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情形包括行使特定职权及审议特定事项[27][29] - 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23]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特定内容并签字确认,与相关公告同时披露[3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3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31]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39]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4]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证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9]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41] - 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4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9]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4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36][39]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42]
宏源药业(3012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