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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宏源药业宏源药业(SZ:301246)2025-08-27 13:0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收、净利润等[1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6] - 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满足净利润为负等条件[17] - 业绩快报应披露营收、营业利润等数据指标[18]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保持完整性等[4] - 涉及国家秘密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6]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和告知公司[23][4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等满足条件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特定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七种担保情形需关注[31][33]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比例担保特定情形可豁免审议[32] - 关联交易满足金额条件应披露[34][35]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达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35]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经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等程序后披露[37] - 重大信息经相关人员报告等流程披露[37][38] - 控股子公司应提交月度财务报告,报告重大事件[40][41]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42][5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配合披露[47]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董事长首要责任[50]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多项事务[50][52] - 证券部为常设机构,承担起草报告等职责[52]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负责[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年报需经审计[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建立档案[59] - 擅自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并追究责任[63][6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解释修订[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