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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826)
雷曼光电雷曼光电(SZ:300162)2025-08-27 13: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和发展思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 争力。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 为。 1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投 ...